房地合一稅 2.0 試算 prototype

110/7/1 後交易適用 · 屋主面前手填模式
👤 顧問資訊(選填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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填完按「💾 儲存個人資料」會同步雲端,下次任何裝置登入自動帶入。

① 案件類型 必填

非居住者:≤2年 45%、>2年 35%,無自住優惠

② 自住優惠資格 屋主問答

5 題若都符合自住資格,才適用 10% 優惠(超過 400 萬部分)
1. 您(或配偶/未成年子女)在這個房子的戶籍滿 6 年了嗎?
2. 這 6 年內房子有沒有出租或拿來做生意?
3. 您(含配偶/未成年子女)以前賣房有用過自住優惠嗎?
4. 房子的建物與土地是同一人所有嗎?
5. 您是否符合上面 4 題(沒問題、放心勾選自住)?
❌ 不適用自住,套一般稅率

③ 上傳謄本 建物 + 土地

📌 上傳後自動帶:所有權人 / 取得日期 / 登記原因 / 漲價總數額 / 出售時公告土地現值 / 配偶贈與時原配偶取得日
不上傳也可以,下方欄位可手動填。照片拍清楚「建物所有權部」那頁。
PDF:可同時選多份不同筆的謄本。
照片:每次選的照片視為「同一筆地」(多頁拍一起選),多筆地請分次上傳。

④ 標的物資料 謄本自動帶或手填

登記日期
⚠️ 不是簽約日,是移轉登記日

⑤ 土地漲價總數額 謄本自動算或手填

尚未上傳謄本;可手動填入或上傳謄本自動帶

⑥ 成交金額 手填

建物與土地未分開時,可填合計
⑦ 附表二・可減除成本 ZA
未選登記原因時可手動勾選;選了就鎖定(避免成本算錯)
當初買進的成交價
通常 = 取得價 × 萬分之三,自動帶可改
裝潢、加蓋、廚房翻新、衛浴改造,有發票就算
從土地增值稅繳款書「改良土地費用」欄抄
ZA 合計:0
⑧ 附表三・可減除移轉費用 ZB
通常 = 售價 × 4%,自動帶可改
通常 = 售價 × 萬分之三,自動帶可改
小計 ZB1:0 元
ZB2 = min(成交價 × 3%, 30 萬)
= 0
⚠️ 2.0 是 3% 上限 30 萬(不是舊制 5%)
進階:土地增值稅可減除部分 ZB3(一般不需要)
2.0 限制下,僅當賣方申報移轉現值超過公告現值(灌價案)才有值,多數案件 = 0
ZB = max(ZB1+ZB3, ZB2+ZB3) = 0
⑨ 附表四・前 3 年內交易損失 ZC(少見)
需有國稅局核定文號,多半屋主沒有

試算結果

成交價額 AA 0
− 可減除成本 ZA 0
− 可減除費用 ZB 0
= 交易所得 GI 0
− 前 3 年損失 ZC 0
− 土地漲價總數額 0
= 課稅所得 GL 0
適用稅率
= 應納稅額 AF 0
本次應自行繳納稅額 A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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